关于严明2021年中秋、国庆期间有关纪律要求的通知
发布人: 管理员   发布时间: 2021-09-18   浏览次数: 675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单位:

中秋、国庆节将至,为进一步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积极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现就中秋、国庆期间有关纪律要求通知如下。

  一、严明纪律规矩,做到十个严禁

节日期间,全校广大党员干部和教职工要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坚决做到令行禁止。严禁违反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纪律;严禁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严禁公务接待、学校食堂、接待场所管理中餐饮铺张浪费严禁违规收受或用公款购买赠送月饼及其他礼品礼金,违规通过快递、电子红包收送礼;严禁违规“吃公函”,不吃公款吃老板,不吃本级吃下级,违规组织参与公款吃喝、高档宴请;严禁公款旅游以及违规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等旅游活动安排,违规出入私人会所严禁违规公车私用和私车公养、使用管理服务对象车辆;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严禁违规参加各类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严禁组织参与“带彩”娱乐、赌博或封建迷信活动

  二、提高政治站位,压实主体责任

学校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常态化疫情防控、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安排,以及学校关于假期疫情防控要求,抓好党员干部和教职员工的教育提醒、监督管理;各级党组织班子成员特别是“一把手”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和“一岗双责”,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发挥“头雁效应”做到真管真严、长管长严,层层压实责任

  三、加强监督检查,严肃执纪问责

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始终坚持“严”的主基调,认真履行监督责任,畅通群众监督举报渠道,精准监督执纪问责,紧盯节日期间不正之风,对不收手、不收敛、顶风违纪者,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不力、发生严重“四风”问题的部门和单位,进行严肃追责,坚决维护纪律的严肃性,持续释放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的强烈信号。

监督举报电话:027-87943522

监督举报邮箱:jwjc@hue.edu.cn




中共湖北第二师范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1917日